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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個年輕小夥子來留言,我也到他家逛逛。


所以今天,我想講一點關於自己感情的事。
我的感情很枯燥很乏味,沒有談過轟轟烈烈的戀愛,
因為我是個不吃那一套劇本的人。
(我定義的轟轟烈烈是:出去玩好幾天、在街上大吵大鬧、
淋雨示愛、或者愛恨交織、糾纏不清....)


((曾經,有個男生在分手之後,連續演出那種站在我家門口、
或者徹夜不歸的守在我家巷口....的戲,我就報警了...))
→ 喔..,這要說一下不是我絕情,是因為我誤當了人家的第三者...
正直的我是不允許自己發生這種事的,so....怪他自己。


自從嫁給我老公之後,我才知道談戀愛並不重要,
愛一個女人最重要的不是花前月下,
因為那個過程一定是美麗甘甜,一定是浪漫的,
從邂逅、交往、想念開始,到最後就會展現自私、脾氣大的那一面。
我反而覺得相處的學問大過於怎樣去談一場戀愛。


唯一該學的是,當『對的人』來臨,就好好的把握住。
我很高興自己從此不再想起以前交往過的人,
不是他(們)不好,而是那些往事已經變成一幕幕風景,如過往雲煙!
當你回首瀏覽,只需要用幸福的心去欣賞就好。


我也很開心我老公讓我看到好男人的那一面。
他的專情、癡情,就是用行動來表示,
一切都讓我覺得放心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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